主持兴安盟司法局全面工作。
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协会。
分管盟委依法治盟办秘书科、社区矫正执法支队、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办公室、科技信息化科。
分管法治调研督察科、行政复议一科、行政复议二科、行政复议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分管政治警务处、机关党委(工会委员会)、装备财务保障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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