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机关党建 > 党务公开

兴安盟司法局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议

来源:盟司法局 作者:盟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5日 分享到:

  3月12日,兴安盟司法局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盟委工作要求,对我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和全面安排。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忠作动员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占儒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在迎接我们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这是党的政治生活中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大、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深刻阐述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阐明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和目标要求,为我们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一是要深刻把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做到“四个坚持”,切实增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持学史明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学史增信,筑牢信仰之基、增强发展信心;坚持学史崇德,赓续精神血脉、厚植为民情怀;坚持学史力行,提升能力水平、勇于担当作为。要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同庆祝建党100周年、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同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扎扎实实开展。

  二是要科学把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做到“四个聚焦”,切实增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性和实践性。聚焦“学党史”,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聚焦“悟思想”,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能力;聚焦“办实事”,牢记根本宗旨、践行法治为民;聚焦“开新局”,转化学习成果,提升队伍能力。积极探索“4+4+4+N”模式,创新领导干部带头学、分类分层全面学、专题党课重点学、主题党日拓展学;集中研讨交流学、党史宣讲入心学、网络平台灵活学、理论测试巩固学、红色基地传承学、线上线下融合学、学习强国交流学、支部共建联合学等“十二学”模式。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调研纾民困、学用贯通解民忧、志愿服务沁民心、走访慰问暖民心;要将党史学习教育与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建设、作风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确保党史学习教育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见效。

  三是要坚决扛起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做到“四个加强”,切实增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正确性和实效性。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坚持统筹推进;加强方法创新,注重凸显特色;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学习教育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制定详细的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成立党史学习教育督查组,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的分类指导和检查督查。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司法行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着力抓好“规定动作”,丰富“十个一”自选动作,在机关门户网站和“兴安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开设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专栏,随时总结和提炼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挖掘和宣传我盟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接地气、有声势、见实效。

  会议要求,兴安盟司法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把握总体要求、紧扣目标任务,坚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真正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争当新时代党史学习教育满分答卷人,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以新担当、新作为、新业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律师行业党总支、各支部书记及委员参加会议。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铁西北路兴安盟司法局 电话: 0482-8269011 传真: 0482-8269011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司法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 1522000005 蒙ICP备2021000251号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39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