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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司法局机关党委召开庆祝建党98周年“两优一先”表彰大会暨“忆初心、明使命”主题党日活动

来源:盟司法局 作者:盟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1日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激励我盟司法行政战线广大党员传承红色基因,铭记初心使命,6月30日,盟司法局机关党委在内蒙古东部区第一个农村红色党支部——科右前旗巴日嘎斯台乡兴安镇党支部旧址,召开了庆祝建党98周年“两优一先”表彰大会暨“忆初心、明使命”主题党日活动。会议由局机关党委书记、副局长宋鸿信主持,局机关党委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在宋鸿信同志的带领下,在场党员擎握右拳,重温入党誓词。坚定的誓言句句铿锵,声声震耳,“责任”和“担当”在党旗下升华,“初心”和“使命”在誓言中凝聚。

  会上,宣读了《兴安盟司法局机关党委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杨丽杰等8名优秀共产党员、刘伟芳等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兴安公证处党支部等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代表在热烈的掌声中依次上台领奖,局领导班子成员向受表彰的“两优一先”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

  

  党组书记、局长刘忠同志在讲话中首先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表示祝贺,向全盟司法行政战线广大党员干部致以节日的问候,并对全体党员提出三点希望:

  一是以党员身份为荣,坚定理想信念追求。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第一自觉是珍惜党员身份,要时刻不忘初心,牢记自己肩上的责任,好好珍惜为党工作的机会,要以勇于担当的精气神来诠释信念、书写忠诚,做一名让组织放心、群众拥护的党员干部。

  二是以党性修养为根,争当党员先锋模范。要严格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主动对标,查摆不足,身体力行,做好表率。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一如既往地积极主动、埋头苦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其他党员要主动看齐、见贤思齐,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不移地为党的事业努力奋斗。

  三是以为民务实为本,敢于担当奋发有为。要立足司法工作新职能,围绕司法厅 “135”的工作思路,做好10项重点工作。党员干部必须要当好“关键少数”,以“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为契机,勇于担当,敢于担责,不做“懒官”“庸官”“乖官”“巧官”,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结束后,全体党员参观了兴安村党支部旧址、兴安村红色党支部纪念馆、革命烈士纪念馆等地,触摸有温度的红色历史,感受艰苦卓绝的峥嵘岁月,明晰自身光荣使命,立足岗位争做先锋。

  此次活动既是一次思想上的党性锤炼,也是一次精神上的红色洗礼,是一种缅怀、一种传承,更是在感受一种激情,汲取一种力量,激励着全盟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聚在党的周围,拼搏在逐梦路上,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强的责任,出色地完成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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