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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官键少数”,让行政复议听证“活”起来

来源:盟司法局 作者:盟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0日 分享到: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政府行政复议公信力,及时快速低成本解决行政争议。12月23日,兴安盟委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兴安盟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调查办法(试行)》,明确了行政复议机关组织听证调查的案件范围、参加听证会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具体范围及程序规定等。

  乌兰浩特市司法局为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调查,12月29日上午,对某行政复议案件举行了听证会。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听证,这是兴安盟行政机关负责人首次参加行政复议听证活动。在听证过程中与申请人就案涉行政争议的解决进行了充分沟通,有效缓和了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为了扩大听证效果,盟、市司法局安排了盟直、乌市有关部门具体负责人参加听证旁听。

  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调查,是依法行政的现实需要,能够缩短与老百姓的距离,缓和、化解社会矛盾,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更加体现出行政机关主动接受复议监督的责任担当。听证审理模式为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搭建起平等沟通交流的平台,让行政机关负责人与行政相对人坐到一起,平复情绪,缓解对立,寻求共识,给予行政相对人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主张自身的权利的机会,为实质性地化解行政争议打下了良好基础。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拉近了“官民”距离,和谐了“官民”关系,为建设法治兴安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兴安盟将加大对《兴安盟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调查办法(试行)》的执行力度,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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