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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时而动 主动作为 兴安盟司法局举办全盟规范性文件培训班

来源:盟司法局 作者:盟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4日 分享到:

  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物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力、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在一定时期内反复使用的除政府规章之外的行政文件。规范性文件一经发布实施,就具有法律效力,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

  

  为树立依法制定文件的理念,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报送程序,全面提高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能力水平,8月13日,盟司法局应时而动、主动作为,举办了全盟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题培训班。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专家张金海受邀作了专题讲座。盟直各部门、各旗县市司法局及政府办相关工作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

  

  张金海老师结合工作经验,重点围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内涵、制定主体、制定权限、报送程序、备案审查、智能一体化平台实际操作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精彩讲解。课上,学员们学习热情高涨,与授课老师进行了积极互动。课间,张金海老师又针对个别学员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给予了一一解答。

  

  盟司法局四级调研员荀宏伟主持培训会并简要地剖析了我盟规范性文件制定、报送及审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她强调,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是行政机关全面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这次讲座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职责,通过强化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合法,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优质的“红头文件”,推进兴安盟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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