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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来源:盟司法局 作者:盟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6日 分享到:

  4月15日下午,中共兴安盟委书记、兴安盟委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主任张恩惠主持召开兴安盟委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讲话。兴安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副主任马焕龙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自治区党委李纪恒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工作要求上来。全盟上下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推进依法治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开创全盟法治建设的新局面。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全盟法治工作形势,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盟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织密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坚定不移把全面依法治盟各项工作引向深入,为实现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盟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盟的领导,确保全面依法治盟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切实履行盟委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职责,全面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强化督查问责。

  兴安盟委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委员及各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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