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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司法局全面部署“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整治“四官”问题 净化机关政治生态

来源:盟司法局 作者:盟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1日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盟委部署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3月8日上午,兴安盟司法局组织召开了“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 整治“四官”问题 净化机关政治生态动员部署会议。会议由盟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忠主持,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兴安公证处负责人参加会议,派驻纪检组张子富组长应邀参加。

  会上,李占儒副局长宣读了《兴安盟司法局党组关于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整治“四官”问题 净化机关政治生态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整治范围和主要内容、整治措施及实施步骤作了具体说明。

  刘忠局长就如何开展好专项行动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全体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行动,是落实盟委行署要求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素质的有力抓手。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整改的切入点、落脚点。重点查摆个人及单位在思想观念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工作标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办事效率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责任担当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在执行纪律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见实效、见长效。切实做到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全面发展。

  派驻纪检组张子富组长对盟司法局开展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指导。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开展好专项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充分认识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认识到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是简单的作风问题,而是严重的政治问题。要搞好统筹结合,专项行动要和司法行政工作一一对应,落实好年度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以实际行动为全盟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纪律保障,为建设从严治党“阳光区”增光添彩,为优化全盟经济社会法治环境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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