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盟委统一安排,兴安盟委第四巡察组于2026年9月21日至11月19日对盟司法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聚焦盟司法局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受理盟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1768480616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8∶30至11∶30、14∶30至17∶30;接访地点:盟委巡察基地信访接待室(科右前旗公安局路南);邮政信箱:盟党政综合办公大楼邮政所盟委第四巡察组信箱;电子信箱:mwdsxcz17684806165@163.com;同时在盟司法局大楼东侧水房东墙、盟委巡察基地设置联系信箱并张贴巡察公告。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11月14日17∶3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信访举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扫二维码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盟委第四巡察组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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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