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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节前廉洁提醒

来源:兴安盟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9-24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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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满中秋迎佳节,风清国庆守初心。2026年度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筑牢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防线,营造崇廉尚洁、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兴安盟司法局特此向全体党员干部及家属发出廉洁过节提醒:

      一、严禁借“双节”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巧立名目进行违规资金发放行为。

      二、严禁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做到不接受、不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

      三、严禁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利用公款为个人谋取私利。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车借车,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公车使用行为。

      五、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违规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杜绝餐饮浪费行为,倡导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六、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或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活动,时刻保持自律,维护良好形象。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操办相关事宜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报备并遵守廉洁纪律。

      八、严禁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抵制不良社会风气,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九、严禁值班执勤期间饮酒、擅自脱岗、漏岗,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十、严禁酒驾醉驾,自觉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维护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风清气正过双节,廉洁自律守底线。希望全体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身作则弘扬清廉家风、树立优良作风,共同度过一个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平安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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