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盟进程、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兴安盟司法局会同盟民政局创新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机制,以民政领域法务力量规范化遴选为抓手,构建选得优、管得严、用得好、评得实的全链条工作体系,为全盟行政机关法治化建设打造示范样板。
双方立足民政民生主责主业,紧扣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监管等重点领域,广泛汇集一线业务意见建议,严格秉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靶向纠治人情选聘、聘而不实、监管松散等突出问题。本次选聘创新采用“材料评审+专项面试”双向考评模式,聚焦民生法治工作特点精准择优、靶向选材。选聘全过程实行视频监督、多方联审、全程公示、闭环留痕,切实保障遴选工作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盟司法局联合盟民政局同步健全常态化履职监管机制,细化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执法合规指导、矛盾纠纷化解、复议应诉代理等岗位职责。常态化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以量化考评倒逼律所及受聘律师主动履职、精准履职,彻底扭转重聘用、轻管理、弱运用的惯性短板,实现专业法治力量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精准赋能。
此次联合创新实践,是提升依法行政效能的有力探索。下一步,盟司法局将系统提炼固化成熟经验做法,在全盟各领域推广法律顾问标准化选聘、制度化管理、常态化运用、规范化考评工作模式,持续激活法治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全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综合水平,为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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