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
相关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工作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执法领域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等手段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等。
(二)乱罚款:无处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项目;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罚款;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罚款;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高额罚款;以罚代管,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等。
(三)乱检查:检查主体无权限,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检查人员无权限,未取得执法证件却实施检查;检查随意任性,无法定依据或未按照公布的事项、标准及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委托实施查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查封;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实施查封;查封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未履行协作手续或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采取“钓鱼”执法等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等。
(六)趋利性执法:行政执法机关利益与罚没收入挂钩;考核考评结果与罚没收入挂钩;直接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收入指标;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入的案件管辖权;为增加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等。
(七)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主要指同一行政执法部门的不同执法人员,对同一执法事项的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或者不同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标准或要求相互冲突,导致企业无所适从;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实施规范变相增加条件、设置门槛等。
(八)执法不文明问题: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态度恶劣,缺乏柔性引导,“一刀切”式执法,钓鱼执法等不文明执法行为。
(九)其他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
二、投诉举报受理
(一)电话举报:0482-8269015(工作日上午8:30——11:30,14:30——17:30)
(二)电子邮箱举报:msfjzfk2019@163.com
(三)信函举报:邮寄至乌兰浩特市署东路与圣山街交叉口西440米4009室
(四)平台举报:可通过微信扫描或长按识别下方“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线索举报二维码”反映问题线索

三、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上述整治重点明确的突出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向有权处理部门反映。
(二)举报时请提供举报人有效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沟通并予以反馈,受理单位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线索信息严格保密。
(三)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兴安盟司法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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