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兴安盟司法局2026年2月党建工作要点

来源:兴安盟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2-05 08:36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各党支部:

  为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学细,现将2026年2月党建重点工作提示如下,请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持续推进理论学习

  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自治区关于落实“五大任务”等内容。

  二、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通读《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

  三、开展志愿服务及主题党日活动

  各支部立足自身实际,结合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等工作,贯彻落实盟委组织部进一步完善党员联系引领服务群众有关要求,做到“五必问、五必报”,发挥党员引领服务群众作用,聚焦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

  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务公开制度

  各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2月“三会一课”,做好“智慧党建”平台上传工作。党员要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费交纳情况要及时进行公示。

  五、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用工作

  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渠道和学习载体,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上一篇

下一篇

司法局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
“兴安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