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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召开全盟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工作部署会

来源:兴安盟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1-20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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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推动国务院高质量发展督查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全面提升全盟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1月20日,兴安盟司法局组织召开全盟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工作部署会,系统部署相关工作任务,三级调研员王图雅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对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进行了解读,对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的关键抓手,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个必有”要求一是坚持“有案必报”。各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报备机制,明确责任与流程,确保所有符合规定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应备尽备。二是坚持“有备必审”。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备案审查职责,配强专业力量,严格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查。确需延期的,必须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坚决杜绝审查超期。三是坚持“有错必纠”。要鼓励各执法单位主动自查自纠,强化审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制发执法监督文书等方式督促整改,形成监督闭环。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全力推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工作提质增效。一要夯实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及法制审核人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备案审查人员专业能力,使其具备精准发现问题、统筹推进本地区执法能力提升的过硬本领。二要健全工作机制,构建有力监督抓手,对报备不及时、应备未备等情况及时提醒督促,切实压实纠错整改责任。三要深化信息化支撑,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凝聚监督合力。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全体人员,各旗县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各行政执法部门分管局长及相关工作人员200人参加会议。会议还对“扫码入企”专项工作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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