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兴安盟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1-16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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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兴安盟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兴安盟司法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sfj.xam.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826901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兴安盟司法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落实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过程,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门户网站累计更新文章244篇,概况类信息更新8篇,政务动态信息更156,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9篇,解读信息发布4篇,转发信息57篇。通过“兴安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公开领导活动、工作动态、重要会议活动等信息249期906篇,累计阅读量78万余人次,累计关注人数11148人。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流程,严格审查筛选主动公开信息,排查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确保主动公开的内容符合《条例》相关要求。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及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切实做到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兴安盟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前置保密审查、不予公开信息定期评估动态调整、跨部门信息公开协调联动制度,确保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2025年共发布政策解读1;办理政协提案4件,政协提案全部按期办结,获得各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切实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深化门户网站集约化、规范化建设,锚定信息公开主渠道定位,配强专人专班力量,确保工作动态及时精准发布。做优“兴安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矩阵,常态化推送权威资讯,全面提升平台服务质效与传播效能。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立足高标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牵头统筹谋划,层层压实责任链条,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举措,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为工作高质量开展筑牢保障。2025年,常态化开展保密业务培训与监督管理,覆盖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实现全年失泄密事件“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重点领域公开深度不够,围绕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群众高度关注的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深入,未能充分回应社会关切。

  (二)改进情况。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社会关切与群众需求,以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重点领域为突破口,梳理公开清单,细化公开内容,切实提升公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兴安盟司法局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5年兴安盟司法局共办理政协提案4件,全部按期办结,均通过兴安盟司法局官网(http://sfj.xam.gov.cn/xamsfj/zfxxgk83/fdzdgknr4589/jytabl31/index.html)进行主动公开,获得各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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