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2日,赤峰仲裁委员会兴安分会开庭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这是兴安分会挂牌成立以来的首个案件。
本案于9月受理,因被申请人在答辩期内提出反申请,经仲裁委员会审查后合并审理,最终通过调查取证、程序审查等环节,于12月进行庭审。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包括兴安盟本地法律专家及赤峰仲裁委员会资深仲裁员,确保审理兼顾地域实践与专业规范。庭审中,双方通过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充分陈述意见,庭审历时近两个小时,仲裁庭将择期作出裁决。

赤峰仲裁委员会兴安分会的设立实现了兴安盟仲裁服务“从无到有”的突破,为兴安盟企业及群众多元化、多渠道解决民商事纠纷开辟了重要路径。本案的审理是跨区域资源整合与仲裁协作的成功实践,为优化兴安盟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新范例。
兴安分会自挂牌成立以来与兴安公证处、兴安盟法正商事调解服务中心、金融共享法庭深度联动,构建“公证+仲裁+调解”多元解纷机制,为兴安盟企业及群众提供全链条纠纷解决服务。未来兴安分会将持续深化“仲裁+调解”“仲裁+公证”机制,提升市场主体对仲裁制度的认知度,扩大服务覆盖面,为构建公平、高效的纠纷解决体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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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