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拟推荐本单位为先进集体、孟佳男同志为先进个人人选。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一)基本情况
兴安盟司法局,主要职能职责概括为“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一个统抓”即统抓全面依法治盟;“五大职能”即行政立法、依法行政、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
(二)主要事迹
有力推进平安兴安盟建设。建成全区首个“四所一庭”联动平台,集成AI调解、风险研判、重点人员预警等功能,打通公安、法院、司法数据壁垒并实现数据共享,构建了“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基层畅通”的工作体系。目前,平台注册人数1753人,录入案件1126件;实施司法行政提升基层治理“四项行动”,新增司法所人员23人、人民调解员151人,举办全盟司法所长业务培训暨知识竞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做法被司法部推广。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调解纠纷8348件、成功率98%;强化重点人群管控,建立安置帮教小组2900个,动态管控988人,落实“三必制度”1176人,列入重点人员信息资料库113人,双列管71人;摸排社矫对象3310人次,现有在册社矫对象1094人,确定严管对象192名、宽管13名、普管889名。落实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帮扶措施,开展“心理矫治+就业技能”专题培训,覆盖980余人。
二、 先进个人
(一)基本情况
孟佳男,女,199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2015年12月参加工作,办公室一级科员,负责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信访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等工作。
(二)主要事迹
该同志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锚定“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核心任务,以过硬的政治素养、扎实的业务能力,在平安兴安盟建设、涉法涉诉信访、扫黑除恶斗争等重点工作中主动担当、锐意进取,用实干实绩彰显了政法党员干部的责任与担当。
三、公示期
自2025年11月19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止。(5个工作日)
四、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电话:0482-8269011;邮箱:msfjbgs2006@163.com
五、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特此公示。
兴安盟司法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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