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兴安盟司法局对盟政协第十届四次会议第006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司法局

  

  苏继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体制机制的提案》(盟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四次会议第0069号)收悉。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现阶段,我盟拥有各级各类调解组织1208个,人民调解员5060人。调解组织覆盖面广,调解力量充实。且根据往年数据,我盟从未发生过涉民族因素纠纷。结合实际,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调解资源达到调解涉民族矛盾纠纷成效

  持续推进“驻所志愿调解员”制度。在现有招募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人员担任驻所调解员的基础上,突出服务民族工作导向。优先招募通晓当地民族语言、了解民族风俗习惯、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志愿者,常态化进驻司法所及重点社区(村),为各民族群众提供“零距离”调解服务。

  不断深化“千名干警下基层”活动。结合盟旗两级司法行政干警下基层锻炼机制,鼓励年轻干警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共同深入重点场所开展法治宣传、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做好服务各民族群众的“宣传员”、“调解员”、“安全员”。

  建立涉民族因素纠纷联动响应机制对排查或受理的可能涉及民族因素、易引发群体性或敏感事件的纠纷,迅速启动响应机制,优先调配专业对口的调解员参与研判和调解,确保依法妥善处理。

  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风俗习惯以及沟通调解技巧纳入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内容,不断提升其服务各民族群众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五是加大各类援助案件受理指派力度。全盟法律援助机构将持续开展好“法援惠民生服务进乡村、社区”入户走访活动,着力服务好老、未、妇、残、农“五类”重点人群,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和普法宣传工作。继续运行“普法+法律援助”宣传模式,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卡通人物网络IP宣传优势,开通“援在兴安”微视频动画普法栏目,广泛宣传各类法律法规和援助知识,在引导群众了解法律知识的同时,切实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度。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兴安盟司法局

  202477

  单位负责人签章:刘刚

  承办人姓名:孙艾丽、袁希文、李鹏

  承办人电话:0482-8269013、0482-8269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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