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盟司法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现将2025年5月党建重点工作提示如下,请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持续推进理论学习
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持续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守望相助、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为基本内涵的北疆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等法律法规。
二、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各支部利用集中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通读《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
三、开展志愿服务及主题党日活动
各支部立足自身实际,结合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等工作,贯彻落实盟委组织部进一步完善党员联系引领服务群众有关要求,做到“五必问、五必报”,发挥党员引领服务群众作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务公开制度
各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5月“三会一课”,做好“智慧党建”平台上传工作。党员要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费交纳情况要及时进行公示。
五、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用工作
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渠道和学习载体,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