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兴安盟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兴安盟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制度》等规定,现将兴安盟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24年度,兴安盟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4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9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3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2件,共解答来访、来电咨询170人次。
二、 经费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兴安盟法律援助中心经费投入总计105.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投入61.4万元,基本公用经费投入24.16万元,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投入20万元。
2024年度,兴安盟法律援助中心业务经费支出总计46.22万元,其中: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费用支出13.5万元;直接费用、宣传费用以及其它费用等共支出32.72万元。
三、案卷质量考核情况
2024年度,按照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的评估标准以及相关要求,兴安盟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于2024年4月和11月组织开展了两次全盟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参与评估的法律援助案卷总数为120本,经评估,共评选出优秀卷37本、良好卷69本、合格卷11本,无效卷3本。
四、投诉情况
2024年度,兴安盟法律援助中心及工作人员均不存在被投诉的情况,受援人随机回访满意度达100%。
兴安盟法律援助中心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