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兴安盟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1-22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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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兴安盟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兴安盟司法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sfj.xam.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826901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兴安盟司法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落实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过程,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51条,其中政府信息127条、转发信息24条。通过“兴安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公开领导活动、工作动态、重要会议活动等信息259期1247篇,累计阅读量113.4万人次,累计关注人数10769人。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流程,严格审查筛选主动公开信息,排查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确保主动公开的内容符合《条例》相关要求。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及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切实做到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兴安盟司法局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收到申请人于2024年8月20日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我局依法作出了答复。申请人对兴安盟司法局提出了行政诉讼,已于2024年12月31日开庭,法院目前未作出判决结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从严管理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对于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层层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安全、有效。2024年共发布政策解读2;办理政协提案2件,政协提案全部按期办结,获得各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切实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着力提升平台网站的实用性和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渠道平台作用,落实专人及时发布各类工作动态。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平台优势,通过“兴安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积极转载重要信息,切实营造司法行政系统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并强化监督、加强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见效。2024年对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培训与监督,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和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情况。一是兴安盟司法局严格落实《条例》和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以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纠纷化解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兴安盟司法局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兴安盟司法局共办理政协提案2件,全部按期办结,均通过兴安盟司法局官网(http://sfj.xam.gov.cn/xamsfj/zfxxgk83/fdzdgknr4589/jytabl31/index.html)进行主动公开,获得各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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