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兴安盟司法局2024年12月党建工作要点

来源:兴安盟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2-04 14:59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各党支部:

  为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结合盟委纪委、盟委组织部“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现将2024年12月党建重点工作提示如下,请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持续推进理论学习

  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持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 <决定> 学习辅导百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内容。

  二、做好“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常态化工作

  各支部书记立足自身实际,结合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等工作,面向服务对象常态化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深入包联社区开展卫生整治、普法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坚定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

  三、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

  各党支部组织学习兴安盟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的先进事迹,更好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务公开制度

  各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12月“三会一课”,做好“智慧党建”平台上传工作。党员要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费交纳情况要及时进行公示。

  五、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用工作

  把“学习强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渠道和学习载体,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上一篇

下一篇

司法局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
“兴安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