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兴安盟司法局2024年11月党建工作要点

来源:兴安盟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1-05 10:15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各党支部:

  为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学细,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结合盟委“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现将2024年11月党建重点工作提示如下,请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持续推进理论学习

  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原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 <决定> 学习辅导百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内容。

  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月”活动,如实地参观党性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场所等。

  三、做好“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常态化工作

  各支部书记立足自身实际,结合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等工作,面向服务对象常态化宣传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

  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务公开制度

  各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11月“三会一课”,做好“智慧党建”平台上传工作。党员要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费交纳情况要及时进行公示。

  五、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用工作

  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渠道和学习载体,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上一篇

下一篇

司法局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
“兴安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