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中共兴安盟司法局机关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兴安盟司法局第一届机关委员会、第一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选举办法》,表决确定了监票人名单和中共兴安盟司法局第二届机关委员会委员、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顺利完成了中共兴安盟司法局第二届机关委员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随后,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并研究确定了委员分工。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认真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党员参与的积极性。要以“优服务、抓规范、强队伍、解难题、勇担当”为重点,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综合素质培训,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推动全盟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