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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司法局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会

来源:兴安盟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积极开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8月23日,盟司法局邀请盟委统战部副部长、盟民委党组书记、主任马继承为全盟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盟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各旗县市司法局干部职工,公证、司法鉴定所党支部代表参加专题培训。

  专题培训主要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题,从“怎样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怎样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怎样发挥民委委员单位的职能职责作用”三个方面,进行深入地讲解和分析。专题培训思想深刻、内涵丰富、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指导性。

  培训会强调,一是要坚持党建引领,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盟局机关和旗县市局学习教育计划,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全体干部职工要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理论学习、研讨交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学深悟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二是要坚持联系实际,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水平。全盟司法行政系统要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民族工作方面的立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等,将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贯彻落实到全盟行政司法工作中。三是要坚持法治促“三交”,营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氛围。要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法律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推深做实律师信访代办工作,更好地发挥律师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和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助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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