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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三阶”工作法 注入“援调对接”新活力

来源:兴安盟司法局

  为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兴安盟法律援助系统持续深化工作举措,推行“三阶段工作法”为“援调对接”机制注入新活力。

  (一)援前调解三步走,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一是厘清事实,找准关键。通过在律师事务所、劳动监察部门、社区镇街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提升法律咨询便利度,同时工作人员采用面对面交流、实地走访、热线解答等方式,全面掌握矛盾纠纷客观成因和事实,明确纠纷争议核心,找准切入点。二是对症下药,着力引导。通过个案分析、以案说法等方式进行释法说理,帮助当事人明确矛盾纠纷激化后需要付出的时间、金钱等成本,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帮助当事人进行头脑“降温”,避免因一时冲动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引导当事人由“被动”接受调解到“主动”寻求调解转变。三是换位思考,情法兼顾。打好“感情牌”,从维护亲情、珍惜友情等多角度出发,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缓解紧张气氛,给矛盾双方“递台阶”,在“谈笑风生”中消除矛盾纠纷激化风险。今年以来,兴安盟法律援助系统通过“援调对接”模式受理案件19件,涉20余人。

  (二)援中调解三步走,用好各方资源优势助力诉前和解。一是指派律师,专业分析。对于矛盾双方无法通过前期调解化解纠纷的案件,各级法律援助中心会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指派专业律师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分析问题,争取诉前和解的最大可能。二是全程跟踪,防范风险。工作人员与援助律师在服务过程中对案件进行全流程跟踪,确保矛盾纠纷处理“合规范”“不过激”,避免因双方沟通不畅等原因导致矛盾激化,引发信访、聚集等案外风险。三是做好对接,注重联合。加强与司法所、村居、社区责任人员、当事人亲属的沟通交流,凝聚工作合力,增强诉前和解意见建议的“力度”,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三)援后调解三步走,专业服务确保机制质效发挥。一是规范流程、强化保障。通过指派专业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完善诉讼文书整理、保全证据材料等服务,最大程度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二是畅通信息、提高效率。加强对法院案件审理环节的关注,第一时间做好立案、证据提交等准备工作,提升案件审理效率。同时积极与当事人对接沟通案件进展,稳定当事人情绪,确保纠纷依法快速审理判决。三是重点回访,巩固成果。针对极个别判决文书无法及时履行,维权遭遇二次难题的受援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援后回访和跟踪帮扶等举措为当事人提供维权指导,当好受援人情绪的“稳定剂”、行动的“主心骨”,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兴安盟法律援助系统共受理各类援助案件840余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12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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