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司法局对盟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015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7-15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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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全盟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注,您对全盟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问题的分析和建议很有针对性,对相关工作的开展具有借鉴意义。青少年法治教育是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培养青少年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他们成为具备良好法治素养的未来公民。兴安盟司法局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已联合盟教育局初步选定兴安盟职教中心作为大乌兰浩特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地点,下一步将会同教育、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详细设计建设方案,多渠道筹措资金,力争2025年底前建成投用。

  一、统筹多方力量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由教育、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筹建,公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共青团、民政部门配合投资建设。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组织和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制作针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资源,教育部门负责利用各种教育技术和手段来提供实践性、互动式的法治教育内容,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安排有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警官、法官、检察官担任实践基地的教育指导工作,共青团负责派出青年普法志愿者以青少年视角及表述方式,讲述法治故事、传递法治观念,民政部门负责派出社会工作者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普法教育。

  二、充分整合现有基地资源

  积极联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利用已设立的法治教育基地、禁毒教育基地、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等,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相互配合,建立联系制度,将安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禁毒教育等专题教育,与法治教育相整合,打造一体化实践教育精品路线,一体化设计教学方案。

  三、推广法治实践教学模式

  支持基地与中小学校合作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组建由各相关部门行政干部、法治教育骨干教师、法学专家构成的教研团队,根据打造的一体化实践教育精品路线,对应中小学各学段学生的认知规律开发适合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法治教育内容相衔接的法治实践活动精品课程,制定分阶段、多层次的教学活动方案和培养细则,配套讲稿、视频资源等教学素材,形成宣教资源库。

  感谢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兴安盟司法局

  2024年7月9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刘 刚

  承 办 人 姓 名:陈 丰

  承 办 人 电 话:0482-826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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