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兴安盟司法局关于通过2023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兴安盟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2023年11月29日(第12号)、2024年7月5日(第5号)发布的公告,现就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盟市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盟市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4年7月17日至19日期间,到兴安盟司法局一楼法律援助大厅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户籍地址、派出所公章务必保证清晰完整。户口本文字、印章不清晰不完整的,请提前至户籍派出所更换新户口本)。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兴安盟司法局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兴安盟司法局地址:盟委大楼西北100米

  电话:8269017

  兴安盟司法局

  2024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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