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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接收聂晓旭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公示

来源:兴安盟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7-0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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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接收聂晓旭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聂晓旭,女,蒙古族,大学本科文化,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1995年10月14日出生,2016年8月1日参加工作,现任兴安盟司法局办公室科员职务。2020年3月4日提出入党申请,2020年12月16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6月4日确定为发展对象。

  经过党支部的培养教育考察,在听取入党介绍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2024年7月5日经支部委员会研究,认为聂晓旭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同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欢迎大家来信来电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8269020,来信地址:兴安盟司法局,邮编:137400

  公示期自2024年7月8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

  中共兴安盟司法局第三党支部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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