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法纪、知敬畏、存戒惧,6月26日,兴安盟司法局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兴安盟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刚主持会议并讲话。盟纪委监委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桂杰到会指导,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党支部党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通报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观看兴安盟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片,开展案例剖析和警示提醒,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强调,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党的自我革命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的廉洁纪律的新规定、新要求,从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严守党的廉洁纪律,敬畏党纪国法、坚守廉洁底线,不断强化遵守纪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要扛牢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折不扣把党纪要求落实到司法行政履职全过程。要把案例作为最好的教科书和清醒剂,深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六项纪律”,积极锻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辨别力,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准确知纪中夯实思想根基,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廉的操守在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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