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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司法局2024年4月党建工作要点提示

来源:兴安盟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4-10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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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和标准化,现将2024年4月党建重点工作提示如下,请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深入开展理论学习

  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二、扎实开展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

  各党支部要认真阅读《兴安盟在职党员干部“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星级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所有在职党员要在4月25日前到常住地或单位结对包联社区进行报到,带头响应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号召,以党员身份带动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基层治理。

  三、严格落实“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

  各党支部要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目前“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各党支部根据整治的重点内容,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细致开展全面自查检视存在的问题,自查问题要见人见事见思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开展第一季度党建工作督查

  局机关党委将对下辖各党支部第一季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党支部要按照每月印发的党建重点工作“提示单”内容,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全面进行“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五、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围绕“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充分运用“兴安岭创”、“在一起”老照片博物馆、“一馆十址”、中华文化育道等宣传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教育活动。

  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务公开制度

  各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4月“三会一课”,党员要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费交纳情况要及时进行公示。

  七、加强“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学用工作

  把“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渠道和学习载体,坚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中共兴安盟司法局机关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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