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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司法局2024年3月党建工作要点提示

来源:兴安盟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3-13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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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感党恩 听党话 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扎实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等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见效,现将2024年3月党建重点工作提示如下,请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深入开展理论学习
  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关于印发 <关于在盟直机关深入开展“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的方案> 的通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2024年3月起实施的酒驾最新检验标准。
  二、扎实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
  各党支部要紧密结合实际,发扬首创精神,推进方法载体创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务实管用的办法,让群众看得见、听得进、有体验、受触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一批红色文艺精品和各类纪录片、专题片等;利用党员活动阵地设置感恩墙,积极开展“我想对党说”活动,引导广大党员抒发对党的感恩和热爱之情。
  三、严格落实“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
  各党支部要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目前“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各党支部根据整治的重点内容,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细致开展全面自查检视存在的问题,自查问题要见人见事见思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各支部参观“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主题图片展和“一馆三址”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学雷锋活动,弘扬传承雷锋精神。
  五、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务公开制度
  各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3月“三会一课”,党员要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费交纳情况要及时进行公示,收缴完毕后将第一季度党费交至机关党委。
  六、加强“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学用工作
  把“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渠道和学习载体,坚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七、做好成立党支部和党支部改选工作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第四党支部委员会,第一、二、三党支部委员会进行改选。请各党支部保证机构、人员、规章制度到位,尽快完成成立支部和支部改选的工作。
  
  中共兴安盟司法局机关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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